2004年至今,天津美术学院担任体育教师。国家A级体育舞蹈评审(国家级);国家一级健美操裁判;国家一级田径裁判;国家一级啦啦操教练员;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舞蹈国家一级教师;国家二级艺术体操裁判。
2012年10月,获第三届天津市高校青年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。
2014-2015年,获国家级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四项金奖、国家级最佳编排奖一项、国家级优秀教练员2次;
2011—2015年度,获天津市体育总局年度优秀教练员奖4次、市教育委员会优秀组织奖2次;
2012年,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运会优秀裁判员;
2014年,获天津市第十三届全运会优秀裁判员;
2014、2015年度分别获市教委阳光体育先进教师。
2014年评为院级"131"创新性第三层次人才、获院级突出贡献奖;
2015年获院级教师先锋岗称号。
李丹老师在党支部中主要担任宣传委员的工作。作为有着十多年党龄,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党员,李丹老师在思想上始终政治态度鲜明,始终与党保持一致。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、约束自己的言行,珍惜党的光荣称号,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坚持用党的一系列科学理论来丰富自己的政治头脑。
教学方面:能够做到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。在近十二年的教学中从未因个人任何情况请过一次假,将教学和学生看得很重。教学理念、方法、设计和课堂效果在几次教学督导评教抽查中得到师生一致肯定。
科研方面:近5年中李丹老师共承担、完成了科研项目九项;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7篇,其中核心论文11篇,参编出版著作三部。
业务方面:李丹老师在近五年来担任国际级、国家级和市级体育大赛裁判20余次。指导学生在体育艺术类项目中共获得国家级、市级冠军15次,亚军13次,季军7次。
除此之外李丹老师还乐于接受学校和部门各项职外工作,任劳任怨。她总是以“与人为善”和“吃亏是福”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,要把支部老党员的无私精神继承下去。
供稿:党委组织部